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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发表于 2009-8-14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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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4 -6月上海至名古屋航线散、团优惠运价 
适用期限:2009.04.01-2009.06.30(以航程中的第一国际航段始发日期为准)。 
销售范围:上海基地及所辖一类代理 
出票代号(TOUR CODE):SHA9015YR(南航直属售票处);SHA9015AYR(代理人) 
货币单位:CNY 
文件编号:09JL0401-10 
注:原09JL0217-07作废 
一、运价表 
PVG-NGO 上海-名古屋 
出票日期在2009年3月31日(含)之前:                           货币:人民币 
旅行类别 运价 基础 订座  等级 运价 停留  期限 旅客     类型 误机费 全部未使用 时退票费 备注 
OW Y H 2100 --- 散/团 200 300  
  G 1800      
  L 1400      
  Q 1200      
RT Y H 4100 1年 散/团 200 300  
  L 2600 6个月     
  Q 2200 3个月     
  E 1800 2个月     
出票日期在2009年4月1日(含)之后:                           货币:人民币 
旅行类别 运价 基础 订座  等级 运价 停留  期限 旅客     类型 误机费 全部未使用 时退票费 备注 
OW Y K 2450 --- 散/团 200 300  
  H 2150      
  G 1750      
  S 1550      
T Y H 4800 1年 散/团 200 300  
  S 3300 6个月     
  L 2900 3个月     
  Q 2500 2个月     
重要提示: 
*以上散客价格含代理费。纯南航承运销售价格含5%代理费;与外航联运时,全航段无代理费 
 
 
二、使用条件 
10、运价组合: 
1) 该运价内允许不同舱位1/2RT组合使用;允许与运价手册及其他适用的南航日韩线的运价结合使用。 
2) 纯南航承运构成来回程、缺口程时,可分别使用相应航线来回程优惠运价的1/2相加,构成全程优惠运价,限制条件按较严格的办理。 
3) 允许与南航下发的SPA运价结合使用,出票时须注明所有相关折扣代号。 
4) 凡涉及联运的订座操作及票面填开事宜须参照适用运价手册规定执行。 
15、销售规定: 
1)本散客运价单程和来回程首程必须订妥日期,回程允许OPEN。 
团体运价单程和来回程都必须订妥日期,不允许OPEN。 
2)首程航段未使用时,不得单独使用剩余航段。 
16、变更费用: 
1) 散客改期:在客票有效期内、有同等舱位的条件下,可免费更改;航班起飞后按误机处理。 
2) 误机:每次收费见运价表。 
3) 退票:客票全部未使用,按运价表内相应手续费收取。客票部分使用,不得退票。 
4) 不允许延期。 
18、客票的签注: 
1) 散客票:“NONEND/RER/EXT,NOSHW CNY200. PART USED NONREF”; 
团队票:“VLD FLT/DTE SHW.NONREF.GTTxx”。 
2)与外航联运时,还需根据规定填写航班适用条件。 
19、儿童/婴儿折扣:儿童运价按本优惠运价75%计算,婴儿运价按成人公布运价的10%计算。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 
22、其他折扣:留学生、新移民或劳务(在姓名后注明),提供护照、签证、入学通知书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附于客票财务联上,可获得南航承运航段提供的公务舱 40KG、经济舱30KG的免费行李额。出票时须在旅客姓名后填写“SD”、“EM”或“DL”,在南航航段免费行李额栏中注明“40KG”或 “30KG”。 
26、团队运价: 
1)十人成团,婴儿不计入团队人数。 
2)团体提供十六免一的团体免票优惠。 
35、议定运价: 
1)运价表中,运价单位为人民币。 
2)运价表中所有优惠运价均为净价,不含任何税费及燃油附加费。 
50、其他规定:其他未尽规定,按《南航国际航线优惠运价使用条件总则》和《南航国际客票退票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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