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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8月份东航美国航线公务舱促销通告
一、 适用期限:(以航程第一国际段旅行始发日期为准)
2010年7月1日-2010年8月31日
二、 适用范围:
销售地点在上海及东部地区,东航承运的宁波、南昌、合肥、温州、徐州、南京、连云港、舟山、黄山、赣州经上海集散或上海始发至洛杉矶、纽约的公务舱旅客。
代码共享航班不适用此份运价。
三、 运价表:(以下价格为CNY,含5%代理费,不含税费)
国内
始发地
| 目的地
| 国际段
订座舱位
| 单程/
来回
| 销售
价格
| 最短
停留期
| 最长
停留期
| 回程
OPEN
| AP
| 改期费
| 退票费
| PVG
NGB、KHN
HFE、WNZ
XUZ、NKG
LYG、HSN
TXN、KOW
| LAX
| O
| OW | 20000 | — | — | — | 7D
| 500
| 1000
| RT | 32000 | 3D | 6M | 不允许 | JFK
| O
| OW | 20000 | — | — | — | 7D
| 500
| 1000
| RT | 38000 | 3D | 6M | 不允许 |
四、 订座规定
国际段订座舱位见运价表;公务舱国内段订座C舱,若无C舱设置,则订F。
五、 运价组合
1. 本运价允许与RM1001、RM1002组合使用,组合后的运价使用按照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2. 运价表内不同航线,相同最长停留期的价格允许相互组合使用。
六、 折扣
1. 成人陪伴儿童票价:如无特别注明,按成人适用销售价格的75%计算,票面价按公布运价的75%填写。
2. 无成人陪伴儿童票价:同成人适用销售价格。
3. 婴儿票价:按成人公布票价的10%结算及填开。
4. 团队折扣:6人(含)以上享受4%团队折扣,两名儿童计一成人,婴儿不计人数。团队必须同进同出。
七、 客票变更:
1. 以上运价销售的客票如需改期,除收取运价表列明的改期费外,更改后去程的日期须在促销价格的适用期限内。
2. 国际段改期收费参见运价表,如去程和回程同时改期视为一次,国内段可以免费改期。如回程改期和升舱同时发生,取其高者收取。
八、退票:
1. 只使用了国内段,应扣除相应的C运价,同时收取相应的退票费,退还余额。
2. 已使用部分国际段的客票,应扣除所适用的单程价格,并收取相应的退票费,退还余额。
3. 只剩国内段的客票,不得退票。
4. 仅使用外航段SPA的客票,不得退票。
九、客票填开:
航班起飞前7天(不含第7天)出票
FARE CALCULATION栏:按SITA AIRFARE运价计算填写
FARE BASIS栏:按SITA AIRFARE 有关规定的公务舱票面填开
ENDORSEMENT栏: NON-END/RER/DATE CHG CNY500/RFD CNY1000
NOT VALID BEFORE栏:始发第一国际段填写始发日期(有最短停留期的运价在航程最后一个跨洋段按照规定填入相应日期),无注明按公布运价结算
NOT VALID AFTER栏:根据运价规定的有效期填写相应的截止日期,无注明按公布运价结算
TOUR CODE栏: SHA10646
十、国内中转:
1. 国内中转旅客不允许在上海免费中途分程,如无法衔接当天航班,须衔接48小时内最早可利用航班。
2. 衔接时间超过48小时,上海中途分程收取费用标准如下:公务舱每人每次收取CNY800。
十一、免费托运行李额:
公务舱每人两件,每件32KG。留学生及新移民行李标准参见总则规定。中转国内段行李标准按国际段执行。
十二、使用单位:
东航上海及东部地区所有营业部(分公司)直属售票处及具有东航一类国际机票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旅行社)。
十三、销售代理费:
1. 国际航线销售代理费5%;
2. 销售代理人结算价格:销售舱位价格×0.95; 货币进位方式:逢一进十;
3. 东航直属售票处团队部出票时享受5%销售代理费,结算价格:销售舱位价格×0.95; 货币进位方式:逢一进十。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参照RM1001、RM1002的规则执行。
十五、本通告的解释权在销售通告制定单位,东航有权视市场情况更改或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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