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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航班有效日期:2009年10月29日-2010年03月27日
各销售代理商:
现下发上航-东航代码共享航线(上海-香港)散客运价,具体如下:
单位: 人民币
1. 上海PVG-香港HKG(V.V.)
舱位 旅行类别 票价类别 净价 改期费 回程OPEN 退票费 MIN/MAX STAY
D OW DOX 2330 -- — 100 —
RT DRT 4180 -- 允许 100 12M
B OW BOX 1760 -- — 500 —
RT BEE3M 2950 -- 不允许 500 1D-3M
L OW LOX 1630 -- — 500 —
RT LEE1M 2710 -- 不允许 500 2D-1M
M OW MOX 1500 -- — 500 —
RT MEE14 2460 -- 不允许 500 2-14D
T RT TEE14 2200 -- 不允许 500 2-14D
使用条件:
1. 本运价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仅适用于国内销售。
2. 特价舱位销售代号“TOUR CODE”及使用运价:
各境内代理单位销售代号(TOUR CODE):“09DAMU673”,各境内代理人以净价与我公司结算。
3. 客票有效期:详见运价表。
4.本运价不包括燃油附加费、相关税收、机场建设费及附加费用,上述费用须另行收取。
5. 儿童票价:各境内代理单位按成人净价的75%结算。结算金额为10元(有一进十), 票价类别为成人票价的票价类别后加上“/CH25”。
6. 婴儿票价:按同等级舱位公布运价的10%执行,无销售代理费。
7. 混合舱位旅行:在同一航线上可根据航班舱位的开放情况采取1/2RT计算运价(各航段按相应舱位等级的1/2RT销售运价组合计算),适用限制条件按最严格的舱位规定执行。
8. ENDORSEMENT:NON-END/RER;VLD ON FM/MU FLT ONLY
9. 客票填开的注意事项:请销售人员在出票时必须注明客票的“NOT VALID BEFORE”和“NOT VALID AFTER”日期并向旅客及时说明客票的有效期。如出票时未输入“NVA”和“NVB”项,将按照C舱和Y舱公布运价(一年)结算。
10. 变更:旅行有效期内,有同等舱位情况下可免费改期。
11. 客票确认:旅客持有订妥座位的联程或来回程客票,如在该联程或回程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须在所乘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原定座位不予保留。请各单位在售票时向旅客说明。
12. 客票延期、升舱规定
按照上航《2009冬春航季国际、地区航线运价手册》执行。
13. 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运价表中相对应的退票手续费,余额退还旅客。
(2)客票部分已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相应的单程销售运价,再扣除运价表中相对应的的退票手续费, 余额退还旅客。
(3)退票必须在原销售地办理。
14.本文件运价允许与FM承运的港澳台航线航班进行1/2RT组合使用,客票有效期按照最严格舱位规定执行, TOUR CODE使用第一航段适用运价的TOUR CODE加上“/”和回程航段适用运价TOUR CODE的数字序列号。
15.代码共享航班不接受特殊旅客、特殊服务、无成人陪伴儿童等申请。
16.代码共享航班不接受团队订座。
请各销售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上海营业部
200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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