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网预订酒店确定订单后无房可住 已解决
投诉原文携程网;酒店预订; 提交时间:2016-02-15 01:13:40本人于2016年2月12日晚上在携程网网站上分别预订了2间每间每晚价格为98元人民币,位于广东省新兴金水台温泉度假村的标准双人房(包含双人无限次温泉,以及双人早餐)代理商标识为携程直营,入住日期为2016年2月14日到2月15日,在预订成功并接到短信确认通知以及查看了客户端确认信息后。于2016年2月14日上午出发,直至抵达温泉度假村酒店前,我方并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酒店预订信息更改或者失效的任何形式的通知,本人12点左右抵达金水台温泉度假村,在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并没有相应的预订信息,酒店方让我们致电携程网站客服工作人员,我们于12:06分开始给携程网反映相应的问题。携程网客服人员开始的时候告诉我们,酒店方面提价了,需要我们重新预订296元的双人房,并且只承担98元的差价补偿。第一套方案没有被接受的情况下,一直让我们等待,不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升级处理,期间还提供过第二套方案,帮我们预定周边宾馆,也没有被本人接受(我们当时预定的是酒店+温泉+早餐的服务,这严重跟描述不符,无论一二,本人都认为佢构成了价格欺诈,且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最后携程网在下午3点多历经将近3个小时后一名自称客服经理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最后的处理结果,他们并不能按照预订方案向我们提供新兴金水台温泉度假村的标准双人房,如果我方一定要入住该酒店,我们只能重新下单,携程网只负责补偿差价每间房98元房费,剩余部分的差价要我们消费者自行承担。我方不予接受并愤然返程。
我方投诉内容:
1、携程网单方面违约以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我方在携程网上按照告示以及要求,并按正常步骤预订酒店房间,得到携程网的确认通知,并在出发以及到达目的酒店前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预订信息有误或者预订订单失效的通知,本人即认为在携程网上预订的房间已经成功确认。然而直至抵达目的酒店才被告知不能入住。
2、欺诈行为。本人在携程网上成功以98元的价格成功预订酒店,并且订单内已经注明包含了房价以及温泉票架和税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在纠纷处理时候,携程网以重新下定高价房以及代订周边酒店房间等解决方案均与原预订订单信息不相符。(《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3、本人认为消费者不应该为经营者的操作埋单,而且新年的好心情全部都被携程破坏了。
携程旅行网官方回复 回复时间:2016-02-16 09:00:36
此单业务中客人反馈的酒店事宜。经核实满房无法安排。目前我司已联系客人给予处理方案。客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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