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BS1汇通天下 酒店返佣奖励规则
致 上海一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您好!
非常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HUBS1汇通天下的支持。借北京奥运会到来之际,HUBS1汇通天下亦秉承奥运会更
高、更快、更强之宗旨,携手全体订房宝用户突破传统,勇攀高峰!
参与此活动,可使贵司在原本10%的佣金基础上,最多可额外获得4%的积分奖励!
活动时间:
2008年7月1日 至 2008年8月31日
活动内容:
2008年7月和8月,当月实际入住间夜达到指定数量,则当月产生的所有入住间夜均可获得对应级别的积分奖励。
当月实际入住间夜 积分奖励比例
1~52 1%
53~99 2.5%
100~199 3%
200~499 3.5%
500以上 4%
例:如贵司在2008年7月产生的实际入住量为35个间夜,则获得这35个间夜房费总额的1%积分奖励。
如贵司在2008年8月产生的实际入住量为55个间夜,则获得这55个间夜房费总额的2.5%积分奖励。
活动细则:
1. 此活动只适用于使用订房宝实际产生的预订,其他预订方式不在本次积分奖励之类
2. 多个订房宝的预订及积分不可合并
3. 此活动根据每月结算后的当月实际入住量作为积分返还依据
4. 入住量累计周期以订单离店日为准,跨月订单产生的全部间夜计入下月
5. 受邀代理可同时享受此积分活动及高返酒店活动,即最多可获得12%的佣金及4%积分奖励
6. 积分累计按自然月计算,积分兑换与每月佣金一起发放,代理需根据积分兑换的金额提供等额发票
7. 积分兑换的计算方式:(1)每一点积分相当于一元人民币(2)200点积分为最小兑换单位,即每满200点可兑换200
元人民币(3)当月积分不满200点或兑换之后的剩余积分(不超过200点)可跨月累计
8. 参与此活动的代理在活动期间内不再享受“当月积分达到1000点或以上,积分翻倍”的奖励政策
以上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HUBS1所有。
在收到此函并签章回传后,方可参加此活动,谢谢!
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请回传至021-51901191)
Q&A(常见问题)
Q1:如果某代理7月的入住间夜是35,8月是30,那么他分别获得多少积分,两月的量能否累计?
A1:由于该代理7月和8月的入住间夜均未达到53,则7月获得这35间夜房费总额的1%积分奖励,8月获得这
30间夜房费总额的1%。两月的产量不可累计,均以当月入住数量为奖励依据。
Q2:积分是怎么算出来的?积分的价值是多少?
A2:如果7月份35间夜产生的房费总额为12000元,则获得的积分为12000*1%=120点,1点=1元,即120点
价值120元。
如果7月份产量为55间夜,产生房费总额为25000元,则获得的积分为25000*2.5%=625点,既625元。
Q3:积分不是整数的时候如何取舍?
A3:四舍五入。如果7月份产量22间夜,产生房费8180元,则获得的积分为8180*1%=81.8点≈82点。
Q4:提前或推迟离店,如何计算?
A4:此活动是基于每月对帐后的实际入住量。根据酒店确认返佣的情况而定:提前离店按照实际离店日期算间夜量;
推迟离店如酒店确认全部返用,则所有间夜计入此活动,如推迟部分酒店不确认返佣,则推迟部分不计入此活动。
Q5:跨月订单间夜如何计算?
A5:跨月订单产生的全部间夜以订单离店日为准,计入下月。
如一订单的入住日期为2008年7月30日、离店日期为2008年8月3日,客人也如实于8月3日离店。则此
订单中的4个入住间夜全部计入8月产量及8月积分周期;如该客人提前于7月31日离店,则产生的1个入住
间夜仍计入8月产量及8月积分周期,与实际离店日期无关。
如一订单的入住日期为2008年7月28日、离店日期为2008年7月29日,客人延迟至8月2日离店,且酒店
同意支付所有佣金,则产生的5个间夜计入7月产量及7月积分周期,与实际离店日期无关。如果至结算日此客人仍未离店,积分暂不与佣金一起返还,待客人离店后将所有间夜数一并算入7月产量。
页:
[1]